网站首页
走进公仁
关于我们
公仁文化
法律援助
律师团队
专业领域
离婚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纠纷
继承纠纷
收养纠纷
婚约彩礼纠纷
分家析产
财富管理
协议起草
婚姻家事
团队动态
成功案例
专业专注
婚姻知识
法律法规
党建工作
党建新闻
公益活动
团队风采
媒体视频
联系我们
15270755851
网站首页
走进公仁
关于我们
公仁文化
法律援助
律师团队
专业领域
离婚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纠纷
继承纠纷
收养纠纷
婚约彩礼纠纷
分家析产
财富管理
协议起草
婚姻家事
团队动态
成功案例
专业专注
婚姻知识
法律法规
党建工作
党建新闻
公益活动
团队风采
媒体视频
联系我们
婚姻家事
团队动态
成功案例
专业专注
婚姻知识
法律法规
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点击:
婚姻自由,离婚也完全自由吗?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不得起诉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的,不准离婚,但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没有在生活、医疗、监护上安排好的,不准离婚,但婚前隐瞒精神病的除外。
Copyright © 江西公仁-婚姻家事团队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赣ICP备18012211号-3
在线客服
客服1
客服2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15270755851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二维码
在
线
客
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