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

结婚不成,但是孩子已出生,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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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后,满心欢喜的筹备婚礼,但是男朋友以各种理由拖延,现在孩子已出生,但依旧无法缔结婚姻,我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的女方大多是身心焦灼的,抚养孩子的艰辛,与男方的矛盾,未来生活的不确定等问题环绕在她旁边。

 

首先,关于婚姻的缔结,其前提是双方自愿,无法勉强。所以不能因为孕育子女、承诺或者其他情感方面的原因而强迫对方结婚。

 

其次,对于子女,如果婚姻无法缔结,该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问题,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那么如果男方拒绝沟通孩子的问题,甚至根本不认可孩子是他的,怎么办?

 

这是有可能的,现实生活中会基于矛盾或者不信任等等因素, 出现男方否认亲子关系的情况,而且拒绝做亲子鉴定。

 

那么这时候女方可以凭相关的必要证据(如出生证,生育的有关资料等)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如果男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女方可凭此判决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很多的适婚青年更多考虑的是婚姻的美好,婚姻中能得到什么,却不知婚姻是需要相互付出,需要承担责任,需要经营的,这些都做到了,婚姻就是美好的样子。否则就会出现各种婚前或婚后磕磕绊绊,导致自身的权益和未成年子女无法得到本应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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