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

婚前房产,婚后产生租金收益,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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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2021)辽01民终3775号

案 由:离婚纠纷

裁判日期:2021年05月18日
 

赣州律师解答婚前房产,婚后产生租金收益,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租金属于经营性收入,所以在婚后出租所产生的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朋友不理解的是,明明是婚前财产,为什么租金还要拿来分?

因为,婚后,如果你要出租房子、收取租金、管理出租房,这都属于你付出的劳动。既然付出了劳动,那因为这个获得的钱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案情简介

小花和小明离婚,主要争议点为,小明在婚前拥有的多套房子,在婚后出租所得的租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审理

关于小花要求对小明名下房产收益进行分割的问题。

小明将其名下房屋出租,所得租金属于经营性收益,也系其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该租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小明房产租金均由小明收取。小明第一套房产年租金为150000元,结合原、小花双方结婚登记日期以及现房屋租赁的状况,认定小花应分割第一套房产出租的经营性收益6年2个月(74个月)为宜,故小明应给付小花第一套房产的租金收益为462500元(150000÷12×74÷2)。

第二套房产年租金130000元,结合原、小花双方结婚登记日期以及现房屋租赁的状况,认定小花应分割第二套房产出租的经营性收益6年2个月(74个月)为宜,故小明应给付小花第二套房产的租金收益为400833元(130000÷12×74÷2)。

故小明刘某1应给付小花刘某2因两处房产出租产生的租金收益共863333万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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