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

遭遇家暴,不离婚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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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离婚律师讲解遭遇家暴,不离婚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答:
可以。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家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再依附于离婚、继承等诉讼存在,而是作为一项独立的家暴救济措施和单独的案由存在。

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凡是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风险的人都可以申请,无论男女。原则上需要申请人本人申请,如果申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可以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那么怎么做能更好地取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第一步是选择报警,在报警时明确介绍被家暴情况;第二步是请警方出具《告诫书》;第三步是及时就诊,记录伤情;第四步是鉴定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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