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我一人,难道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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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

 

如果确实存在如王先生所说被胁迫的情形,即使双方以此《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作为王先生来说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条款。这里要注意的是,有一个一年的时限。也就是说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应当在一年内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超过了这个时限,则不再享有撤销权了。


律师解读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是夫妻在离婚协议中达成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划分的条款,在双方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是不生效的。 

所以女方的主张难以得到支持。
 



律师解读

 

也就是男女双方可以在婚内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等。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以后闹离婚了,也是按照《婚内财产协议》分割财产。特别提醒:不要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出现有关“离婚”的陈述。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律师温馨提示

 

《民法典》于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有很多人抱怨离婚更难了,担心谈好的《离婚协议》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会变卦。那怎么办呢?

 

律师支招:在签订《离婚协议》的同时,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这样就能双签双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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